8月23日讀者來電:咸陽迎賓大道成國右岸物業在業主裝修過程中,收取電梯上下材料費300元;裝修管理服務費170元;垃圾清運費101平方米以上400元,101平方米以下收300元。 8月24日向咸陽市物價局發函咨詢。 8月29日收到回函:《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裝修垃圾清運費由業主負擔,業主對裝修產生的垃圾可按規定的時間自運,也可委托物業企業清運,清運費按照保本的原則由雙方協商收取。
咸陽市價格舉報中心要求該物業公司立即停止收取電梯上下材料費和裝修管理服務費行為,并對已收取費用予以退還。將視退還情況對其予以處罰。雅和物業承諾立即整改,停止上述兩項收費行為。 核實:8月30日,反映人稱,他去物業咨詢退款的事情,物業表示如果業主書面承諾在裝修過程中不使用電梯,兩項費用可以全都清退,否則只清退裝修管理服務費。 針對此事,再次向咸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函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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