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執法局不作為。原因是,未央區(灃東新城)三橋建章路南段與花園西街十字路口向南50米路西,鴻運串串的長期占道經營至少一年半了占用人行道幾十米人民群眾出行特別困難。占道經營的違法者占用人行道把群眾都趕到機動車道上行走出了事故是政府給埋單嗎?
一個違法經營者占用公共資源違法經營可以不管群眾的出行安全,但是政府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作為也不管這樣的合適嗎?占道經營一年半之久是不是市執法局、灃東新城管委會、執法局是看不見還是不作為?
向灃東新城管委會投訴3次、市執法局2次幾個月沒人管、不取締、無任何證照為何可以存在這么久的違法占道經營?只是網上回復應付老百姓。回復的地點都是錯的,還辦實事嗎?現在還搭起棚子把人行道占得嚴嚴實實,請政府做點實事還人民群眾路權.出行安全!(占道經營的地址是建章路南段與花園西街十字路口向南50米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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